摇晃婴儿综合征
由于对婴儿猛烈摇晃而造成创伤性脑损伤以及眼、骨骼等损伤的疾病
可表现为哭泣、低热、嗜睡、易激惹、不进食、呕吐、癫痫发作,以及呼吸异常等
患儿总死亡率15%~38%,80%的幸存者有永久性功能性损伤
根据病情选择一般治疗、药物治疗及手术治疗等措施
定义
摇晃婴儿综合征是对婴幼儿猛烈摇晃造成的脑、眼及骨骼等损伤,通常没有外伤迹象。
摇晃婴儿综合征是最致命和最具破坏性的虐待儿童形式之一,因此需要监护人格外重视。
发病情况
摇晃婴儿综合征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其中以3~8月龄的婴儿高发。
苏格兰、美国、新西兰、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发病率为(14.7~38.5)/100000例,即10万儿童中可能有约14~38人发生过摇晃婴儿综合征,而实际发病率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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