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力
乏力是指体力或精神或两者兼具的疲惫感,这种感觉经充分的休息和放松仍不能消除
可由一些急慢性躯体疾病、精神心理疾病、药物使用引起
当乏力持续时间长,进行性加重并影响正常生活时,应及时就医
查明病因后予对因治疗是治愈关键
定义
乏力是一种常见的非特异性症状,可用于表述难以开始活动或活动维持能力减弱,难以集中注意力、记忆力减退和情绪稳定性差,体力或精神或两者兼具的强烈的劳累感或疲惫感,或难以控制的睡意等,而这种疲惫感经充分的休息和放松仍不能消除。这些症状可单独发生,也可能伴有局部症状。
需要指出的是,乏力应与肌无力区分。乏力更多的指一种劳累疲倦感,而不是无法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务。肌无力患者通常主诉他们不能完成特定的任务,如不能梳头、举重物超过头部、蹲下起立不能、足下垂等,这通常提示神经系统、神经肌肉接头或肌肉病变,更应及时就诊。
发生机制
乏力是一种主观感觉,具体机制尚不明确,一般认为当体内能源物质大量消耗或者转化能量的速度跟不上消耗速度,造成供能不足,便会产生乏力感觉。
乏力的机制因病因的不同而异。
躯体疾病伴随的乏力与疾病所致损伤、内环境紊乱和体力、精力消耗有关。
心因性疾病或药物可以通过影响睡眠,或者导致激素分泌或作用异常,继而引起乏力。
药物还可以通过诱导贫血、白细胞减少等而导致乏力。
感染的微生物释放毒素可直接引起乏力,感染也可引起血液系统异常,继而导致机体疲乏无力。
内分泌疾病因为激素分泌或作用异常而伴发乏力。
一些系统性疾病则可以通过其他机制引起乏力。
目前的研究显示乏力还可能与以下几种情况有关:贫血、细胞因子失调、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失调、5-羟色氨酸神经递质失调、三磷酸腺苷(ATP)和肌肉代谢的受损等。
类型
根据产生原因大致可分为生理性、药物性、心因性、躯体疾病相关及特发性。
生理性:在过强劳动、长时间工作、睡眠不足、饥饿、妊娠时均可感到乏力,但休息或进食后很快恢复,此类型一般不需要治疗。
药物性:包括酒精、鸦片类、镇静安眠类、抗抑郁类、消炎镇痛类、甾体类激素、胆碱类、避孕药、中枢性降压药、β受体拮抗剂等药物不良反应、中毒或撤药反应。如可卡因戒断反应洋地黄中毒等。
中毒:药物、重金属、一氧化氮、杀虫剂、有机溶剂等。
心因性: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焦虑躁狂症、神经性厌食/贪食综合征、张力性头痛等均可产生乏力。
躯体疾病相关:临床上多种系统的疾病均可伴发乏力,常见的包括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病毒性肝炎、糖尿病、肥胖、贫血、重症肌无力慢性疲劳综合征等。
特发性:病因不明,不可归属于以上任一种的称为特发性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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